关于规范清理未托管挂牌企业的通知
各挂牌企业、备案中介机构:
中国证监会清理整顿各类交易场所办公室于2019年6月21日发布的《关于规范发展区域性股权市场的指导意见》(清整办函〔2019〕131号)(以下简称“《指导意见》”)指出“区域性股权市场已挂牌公司应在2019年底前完成股权登记托管,有限责任公司参照挂牌的应符合相关规定条件和要求,否则转为展示企业或纯托管企业或者作摘牌处理”。为满足挂牌公司应当实施股权登记托管等相关监管要求,规范管理,我所根据《指导意见》,并报备自治区金融监督管理局和广西证监局后开展对未托管挂牌企业的规范清理工作,现将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企业改制规范并托管
我所根据《指导意见》拟订并下发了《企业分类分层分板管理办法》(附件1),将本所服务的企业分为挂牌公司、展示企业和纯托管企业三类,规定挂牌企业应当为股份公司并且必须在我所办理股权登记托管。为了满足挂牌条件,现有未托管的创新板企业可以实施股改后向我所申请股权登记托管;未托管的创富板企业可直接向我所申请股权登记托管。股改工作可以由企业自行寻找中介机构完成,也可向我所提出需求,由广西亿融通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提供相应服务。
二、企业申请调整服务类别
创新板和创富板挂牌企业应于2019年11月15日之前向我所提交书面申请(附件2),综合考虑信息披露要求和自身所具备的条件,按照我所最新颁布的企业分类分层分板管理办法,自行决定向我所申请变更服务类别为展示、挂牌或摘牌。申请为展示企业的,免缴2020年服务费。
三、我所整体调整企业服务类别
2019年11月30日前未向我所提交申请的创新板和创富板挂牌企业,由我所依据《指导意见》《企业分类分层分板管理办法》和企业前期信息披露履行情况确定服务类别,其中已在我所开展股权登记托管的股份公司明确为挂牌企业;其他不符合挂牌条件的企业暂时归为展示企业,原有挂牌协议终止,展示服务费暂免,如2020年底仍未与我所重新签订服务协议则终止展示。
上述企业挂牌、展示、摘牌等变动情况我所将及时在官网公告,相应调整企业挂牌代码或取消挂牌代码。未尽事宜请与我所联系,联系人:于圣文、袁晓旭,联系电话:(0771)5719702、(0771)5573389。
特此通知。
附件:
桂股交发〔2019〕90关于印发《广西北部湾股权交易所企业分类分层分板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pdf
广西北部湾股权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10月2日